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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8點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
公告內容

配合一百十五年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案件核發獎金及獎勵品實施要點」第三點及第七點規定,新增等值獎勵品,且得視經費及業務推動情形,擇一或兼採多元獎勵方式,並提高獎勵額度,將個人每次頒給獎金或等值獎勵品之獎勵額度上限定為新臺幣一萬元,爰修正第一項文字並刪除獎牌一面、禮券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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