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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暨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之票選事宜(訂於112年8月29日投票)
發佈日期 2023 年 8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50
公告內容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暨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之票選事宜(訂於112年8月29日投票)

公告事項:

請本校任職之正式教師,至本校首頁「電子選票系統」投票。

一、 投票時間訂於112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下午2時。

二、開票時間訂於112年8月29日(星期二)下午2時在人事室。

三、本次選舉係112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暨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委員之票選。

四、教師評審委員會投票說明:
(一)每人最多可圈選4人。
(二)112學年度教評會委員共計13人,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1人為當然委員外,由全體教師選出10名委員;依得票數高低增列候補委員3人,於選舉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
(三)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以上。
(四)委員任期自112.09.01至113.08.31止。

五、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投票說明:
(一)每人最多可圈選4人。
(二)112學年度考核會委員共計13人,教務處、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等4位主任及教師會代表1人為當然委員,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出8名委員;依得票數高低增列候補委員3人,於票選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
(三)委員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應排除教師會代表;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四)委員任期自112.09.01至113.08.31止。

依  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條規定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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