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商借教師至國教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 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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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23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287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臉,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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