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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115學年度第2次聯合遴選簡章
發佈日期 2026 年 7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3
公告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2056號書函辦理。
二、 旨案遴選說明如下:
(一) 預計遴選名額,詳如遴選簡章。
(二) 參與遴選之輔導員,須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1、 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公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者。
2、 具符合各該專長之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或相關獲獎證明(如曾獲本部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全國性課程、教學相關獎項,或有其他優良表現或貢獻,具有證明文件)。
(三) 本屆輔導員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嗣後運作辦法之任期規定倘有修正,依其規定辦理)。
三、 請有意願參與輔導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校長同意,備妥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 115年7月6日(星期一)前郵寄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林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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