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6年青年生涯領航計畫_鼓勵有意願的高三同學報名參加。
.
一、計畫目的:
(一)協助青年增進自我認識,釐清生涯方向,建構未來生涯發展藍圖。
(二) 透過職場與體驗學習,淬鍊青年韌性及培養核心競爭力。
.
二、申請對象:
(一) 中華民國設有戶籍、有生涯探索需求之高中職應屆畢(肄)業生, 且年齡未逾22歲(計算至116年7月31日,計畫開始執行前一日 止),申請截止日前未滿18歲者需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116 學年度將就讀教育部核定之技專校院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者, 不得申請。
(三)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含已 錄取尚未到職者),不得申請。通過審查後錄取之青年,溯自報到 日起終止執行。
.
【以下為部分節錄內容,詳細計畫內容可參考附件資料】
.
五、計畫內容:
(一) 本計畫參與期程為2年。經審查通過後,自116年8月1日開始執行至118年7月31日截止。
(二) 由青年自行研提為期2年之體驗學習企劃,參與計畫期間可規劃單一或結合下列數種體驗學習類型:
.
1. 職場體驗:
青年依自身興趣和專長,自行尋求國內職場體驗的機會,在真實場域中實踐,累積職涯經驗,培養韌性與未來力。
.
2. 志願服務:
至國內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如機關、機構、學校、法人、非營利組織或教育部補助成立之全國樂齡學習中心等,從事志願服務。
.
3. 壯遊探索:
至國內外各地長時間遊歷、學習觀察,與當地人文社會深度互動交流,了解我國或他國文化、風土民情,並賦予自我嶄新的任務或挑戰。
.
4. 達人見習:
可選定國內外之技藝中心、機構等單位或個人,向達人學習各行各業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等,增進個人專業素養或技術涵養。
.
5. 創業見習:
至國內外新創公司向創業家見習,學習新創事務,增進對新創產業運作方式與市場生態之了解。
.
6. 社區見習:
至國內外社區組織見習,認識社區文化特色及在地產業資源,學習社區營造、永續發展與地方創生相關事務。
.
7. 其他類型:
自行規劃符合體驗學習精神之內容。
.
(三) 為鼓勵青年積極參與體驗學習並落實企劃執行,本計畫提供獎勵金支持,通過計畫審查者可依規定請領以下獎勵:
.
1. 實踐獎金:
獎金分 3 期撥發,青年通過本計畫規定之定期檢核後,本署依規定撥發獎金。青年通過第1次定期檢核,本署依流程撥發第1期新臺幣(以下同)3 萬元;通過第2至第4次定期檢核,本署依流程撥發第2期獎金9 萬元;通過第5至第8次定期檢核,本署依流程撥發第3期獎金12萬元,總計最高24萬元。
.
2. 職場歷練獎金:
為鼓勵青年累積真實職場經驗,於計畫期滿時符合本計畫第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者,得申請加額獎勵:
(1) 職場體驗累計滿 12 個月,加發獎勵 2 萬元。
(2) 職場體驗累計滿 22 個月,再加發獎勵 2 萬元。
.
3. 專業認證獎金:
為支持青年參與專業技能檢定與語言證照測驗,於計畫執行期間,取得相關認證者,每項合格證照加發獎勵 2,500 元,每人最多可申請 2 次,總計最高獎勵 5,000 元。申請之檢定或證照,須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新增檢定證照回報系統」所列者。
.
(四) 青年參與本計畫前,可先徵詢相關單位同意或具備可執行性。申請階段如可取得佐證資料(如單位同意書、錄取通知等),請併附。
.
(五) 青年參與計畫期間,應每月至計畫網站,填報體驗學習月誌(以下簡稱月誌),記錄體驗學習歷程。
——————–
【 青年生涯領航計畫申請網址:https://ycnp.yd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