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區公所及大溪區公所115年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0
公告內容

桃園區公所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7月29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238號函及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4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942號函辦理。
二、歷年選務工作得以順利圓滿完成,均仰賴各機關、學校全力投入協助,爰祈再次借重公教人員豐富之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之立場,協助擔任本次工作。
三、每間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主任管理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除現任公教人員外,未滿72歲之退休人員亦可擔任,管理員則須年滿18歲。
四、報名方式:請填寫附件檔「115年市長、市議員暨里長 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個人報名表」,檔名及信件主旨請命名「個人報名表+姓名」,並將excel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
至10053210@mail.tycg.gov.tw 林小姐(03-3348058分機1139);業經機關主管及首長核准後之核章報名表,請自行留存備查。
五、有關工作人員敘獎及補休事宜,依中選會來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工作津貼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元、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如有異動,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布為憑。

 

大溪區公所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4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942號函及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7月29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238號函辦理。
二、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如與全國性公民投票同日舉行投票,為利投開票所工作順利推動,爰先行辦理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作業,俾利後續人力配置及相關籌備工作。
三、有關旨揭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定於115年11月28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本區預計設置約73間投開票所,查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
所主任管 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 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校)轉知所屬,鼓勵 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之工作人員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 給予補假1天。
四、報名方式及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報名方式:請填寫附件檔「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填表後,檔名及信件主旨請命名「個人報名表+姓名」,並將檔案以免備文以傳真
(03-3888381)或電子郵件(daxi20261128@gmail.com)逕送本公所謝伊婷小姐報名;業經機關主管及首長核准後之核章報名表,請自行留存備查。
(二)投開票所人員配置:每一投開票所配置主任管理員1名、 主任監察員1名及管理員12名(實際人數依選舉委員會公告 為主),各人員相關規定如下:
1、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2、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退休)公教人員。
3、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倘管理員為12名,則須至少有4名公教人員,其餘名可由公務人員、 年滿18歲之社會人士、新住民及大專院校學生擔任。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