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新北市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新北市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3
公告內容

主旨: 有關新北市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新北市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請貴校協助宣傳並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24日新北教技字第11505448011號函辦理。
二、 為達教育資源互惠共享原則,新北市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將開放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參加,惠請貴校協助轉知相關資訊。
三、 旨揭開班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開設班別:1班,預計人數30人。
(二) 上課時間:
1、 自115年9月至116年4月止,每周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 詳細課表請參考招生簡章,授課時間承辦單位保留調整之權利。
(三) 招生對象:
1、 第一優先: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2、 第二順位: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
3、 第三順位:新北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4、 第四順位:新北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5、 第五順位: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6、 第六順位: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四、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星期五)止,請以掛號郵寄下列文件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葉美呂小姐收(新北高職教師雙語增能班)】彙辦。
(二) 所需資料如下(詳如簡章):
1、 報名表正本(需加蓋學校印信)。
2、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高級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4、 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或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
(三) 錄取方式:
1、 依招生對象及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排序額滿即止。
2、 錄取名單於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3時(暫定),公告於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處。公告請詳見該校進修學院首頁網址:http://www.sce.ntnu.edu.tw/。並寄發報到須知至錄取學員個人電子郵件信箱。
五、 其他未盡事宜依簡章規定辦理,本案業務承辦連絡方式:
(一) 聯絡電話:02-77495812葉美呂小姐。
(二) 傳真號碼:02-23935711。
(三) 電子信箱:e71006@ntnu.edu.tw。
六、 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招生簡章(如附件),並請協助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