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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請貴校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十九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
公告內容

主旨: 請貴校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十九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14142A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19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 課程日期:114年12月13日(六)、12月14日(日)、12月20日(六)、12月21日(日)、12月27日(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共計5日,30小時。
(二) 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課程(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三) 課程班別:
1、 臺灣台語班(共計1班、每班200人)
2、 客語(四縣腔1班,每班30人)
(四) 薦派與報名資格:薦派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各語別最多薦派2名(請上傳旨揭計畫附件1「第19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1、 臺灣台語班:校內尚未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2、 客語班:客語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校,校內尚無取得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學校,請至少薦派1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五) 本課程是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取得臺灣台語或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因此薦派老師需具備日常對話之能力,並且務必自行報名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
(六) 報名方式:高級中等學校須完成以下兩步驟,方完成報名;逾期將不予受理。
1、 第一步驟:於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DYJxnVLJFjWstCk8),並上傳附件1「第十九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
2、 第二步驟:請各校薦派教師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止,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時請填列正確之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連繫。
(1) 臺灣台語班課程代碼:5280645
(2) 客語班(四縣腔)課程代碼:5280646
(七) 審核結果:
1、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
2、 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八)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三、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假,並得於2年內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擇日補休。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
四、 檢附旨案國教署原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十九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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