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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115年度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申請表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
公告內容
一、40歲以上(係指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滿40歲者;115年度年滿40歲者為民國74年次(含)以前)編制內公教人員,滿40歲至49歲每二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每次補助新臺幣4,500元;滿50歲每二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每次補助新臺幣7,000元或每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每次補助新臺幣3,500元;校長每二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每次補助新臺幣32,000元或每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每次補助新臺幣16,000元。但留職停薪者,於回職復薪前不得申請本項健康檢查補助。

二、工友(含技工、駕駛) 參照前開規定申請健康檢查補助;現職機關、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且年滿40歲以上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每二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每次補助新臺幣4,500元。

三、實際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得以公假登記,並以1天為限,惟教師應在不影響教學及課務自理原則下辦理。

四、申請健檢公費補助者,請於檢查完畢後一個月內,檢附醫療院所之繳費收據正本(須有健康檢查之註記)申請補助,並於額度內覈實給予補助,如有超出,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五、申請公假參加健康檢查人員,請於實施健檢前,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六、本表奉 核可後,正本請送人事室存查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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