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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114年1月1日起,依精算結果調整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2
公告內容

主旨:轉知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114年1月1日起,依精算結 果調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13年8月30日部退一字第113573091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3年8月5日會銜釐定如下:
( 一) 不適用年金規定者: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為7. 22%。 ( 二) 適用基本年金者(35年):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為8. 89%。
( 三) 「適用全額年金者(35 年)」、「適用全額年金者(40年)」及「適用基本年金者(40年)」3種費率經公保第 9次保險費率精算結果,與現行費率相差幅度未達正負5%,本次不予調整。
三、另有關本案相關作業與表格,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將另行轉知貴機關(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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