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5年1月15日桃衛健字第1150004576號函辦理。
二、為為加強青少年拒菸及法規觀念,認識菸品、電子煙、酒癮及 檳榔之危害,本府衛生局製作國小及國高中版之菸、酒、檳危害防制簡報及跑馬燈文字稿,供學校教學或宣導活動使用。
三、簡報檔下載路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https://nosmoking.tycg.gov.tw/ 首頁>衛教專區>宣導教材>文宣類>115年青少年菸害防制宣導教材。
四、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府衛生局承辦人:陳技士,電話:(03)3340935,分機2512,電子信箱:10094638@mail.tycg.gov.tw。
一、菸害防制跑馬燈標語:
(一)請 不要吸菸,共同維護校園無菸環境,拒絕菸害從你我做起
(二)全面禁止 吸食 電子煙,違者最高罰 1萬
(三)不得販售電子煙,違者將被處 20萬元至 100萬元罰鍰
(四)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 予未滿 20歲者 ,違者最高罰 25萬
(五)追求青春無菸害, 未滿 20歲 禁止吸菸
(六)三手菸是菸熄滅後殘留 在環境中的 有害污染物質,可殘留在屋內長達 6個月!
(七)大專院校以下校園 全面禁止吸菸 ,違者最高罰 1萬
(八)無菸校園最健康,掃除菸味多芬芳
(九)共享清新新環境,向菸說不!
(十)電子煙 易被添加毒品 ,且無法戒菸
(十一)電子煙並不酷,拒絕才是酷
(十二)紙菸、 加熱菸及 電子煙 皆 會產生二 、 三手煙 ,傷身又影響學習力
(十三)出國返台禁止攜帶加熱菸 ,違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十四)加熱菸及 電子煙 皆 無法「戒菸」,戒菸 請撥打 0800-636363
(十五)青少年不吸菸,拒絕菸品從小開始
(十六)創造無菸家庭,讓家人遠離二、三手菸危害
(十七)大眾運輸工具禁止使用任何菸品,最高可罰 1萬元
(十八)菸不上身,健康一生
(十九)全面禁止電子煙,製造、輸入、販售及使用皆違法
(二十)加熱菸仍含尼古丁與有害物質,會造成健康危害加熱菸仍含尼古丁與有害物質,會造成健康危害
(二十一)所有菸品皆有害,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所有菸品皆有害,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
二、酒癮防制跑馬燈標語:酒癮防制跑馬燈標語:
(一)青少年沒有安全飲酒量青少年沒有安全飲酒量,,不喝酒最健康不喝酒最健康
(二)喝酒傷身,罹癌風險高喝酒傷身,罹癌風險高
(三)喝酒臉紅是警訊喝酒臉紅是警訊! ! 失智罹癌風險高失智罹癌風險高!!
(四)勇敢拒酒勇敢拒酒,,讓人生讓人生長久長久!!
三、檳榔防制跑馬燈標語:檳榔防制跑馬燈標語:
(一)別用檳榔交朋友別用檳榔交朋友! ! 檳有情,癌無義檳有情,癌無義!!
(二)檳榔是一級致癌物檳榔是一級致癌物 有害他人有害他人 切勿嚼食切勿嚼食!!
(三)不得迫誘孕婦、兒童、青少年使用菸、酒、檳榔不得迫誘孕婦、兒童、青少年使用菸、酒、檳榔!!
(四)檳榔子本身就是致癌物,即使不添加配料也會導致癌症檳榔子本身就是致癌物,即使不添加配料也會導致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