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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 揚要點」,並自115年5月6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5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5
公告內容

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修正總說明
「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及表揚作業要點」於八十八年七月九日訂定,曾歷經六次修正,於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九日修正施行時,將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最近一次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七日修正施行。茲因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業經考試院一百十四年十月八日修正施行,為配合本辦法相關條文之修正,以及因應實務運作需要,爰修正本要點相關規定。
本要點現行規定計十點,本次修正九點、刪除一點,修正後共計九點,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之條次變更,修正相關援引條次規定。(修正規定第一點至第三點、第五點及第九點)
二、為利實務彈性調整,修正遴薦作業時程,並刪除本要點附表一、二。(修正規定第二點)
三、刪除銓敘部應先行審查遴薦人員及團體資格條件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三點)
四、為期精簡,刪除相關文字。(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七點及第九點)
五、配合實務酌修遴聘評審委員會委員相關規定,並刪除當然委員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五點)
六、配合實務將面談改為簡報詢答,並刪除評選作業有關實地訪查方式之規定。(修正規定第六點)
七、刪除選拔作業完成期限之規定。
八、刪除表揚大會辦理時程之規定。(修正規定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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