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4年4月22日桃教體字第1140035236號函續辦。
二、本局自114年度暑假起新增「數位餐券」兌領方式,說明如
下:
(一)本次合作店家為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
全臺各縣市鄉鎮的四大超商皆可兌領暑假愛心午餐。
(二)本校數位餐券採用7日券
7日券:取餐時間為當週最後取餐日23:59前,逾時未領取,則當週數位餐券失效,將不再補兌換。
以暑假第一週(7月1日至7月6日,共計6餐)為例,該方案可以每日領取1餐或一日領取多餐(可分天領取,如7月1日、7月3日、7月6日各領取2餐;或一次性領取當週餐食,如7月1日一次領取6餐,或7月6日一次領取6餐)。
(三)數位餐券採實支實付1次兌換,剩餘金額不可累積於下次
使用,如果超過金額(超商優惠金額),學生需自行支付
差額,四大超商可兌換餐食之優惠金額如下:
1、統一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74元。
2、全家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70元。
3、萊爾富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85元。
4、來來(OK)超商:可兌換餐食面額為75元。
(四)領取方式為學生持本市市民卡學生證(悠遊卡)至超商櫃
台「靠卡感應」,倘「市民卡學生證」遺失,可至超商
機台(統一超商i-bon、萊爾富Life-ET)手動輸入「學
號」及「卡號」,列印出小白單後至超商櫃台兌領;或
請超商門市人員協助手動輸入「學號」及「卡號」進行
領,詳如附件1。
(五)兌領餐食內容規範:
1、可兌領的餐食以「均衡健康、衛生安全」為原則,例
如:鮮奶、麵包、三明治、沙拉、各類包子、茶葉
蛋、飯糰、便當等餐食。
2、不可兌領的物品:糖果、零食、餅干、汽水、酒類、
提神 飲料、菸品、書籍、遊戲點數…等。
3、兌領的餐食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4、如為組合餐(搭配飲品),請選取鮮奶、豆漿、燕麥
奶、優酪乳等飲品。
(六)暑假期間學生到校參加課程活動,午餐統一由學校供應者,當日不得再重複兌領數位餐券。
檢附超商兌領流程及公版「114年暑假愛心午餐兌領通知單及注意事項(7日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