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113-1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3年(第15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_11/08(五)校內申請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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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19 日 |
發佈單位 | 就業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消息,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74 |
公告內容 |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二、獎助金額: (一)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6仟元整。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6仟元整。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5仟元整。 錄取名額為高中(職)20名、國中20名、國小20名,合計60名為原則;另獎助名額及金額,該會得視情況需要機動調整。
【申請說明】
一、申請方式: (一)一律由學校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請學校於113年11月30日前,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列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至基金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27號3樓。收件人: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收 二、申請表件: (一)申請表 。 (二)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四)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五)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六)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七)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 申請表請各推薦學校自行繕印。
●詳情請見附件檔案。 ●校內申請截止日:113年11月08(五)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實習處-就業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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