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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112年度臨時人員(業務助理)甄選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4
公告內容

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112年度臨時人員(業務助理)甄選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者,大專以上尤佳。
3.限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
(二)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 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性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四、工作內容:
(一)教職員及學生相關事務處理。
(二)簡單電腦文書(word、excel)處理及文件遞送。
(三)各項活動支援。
(四)協助校園修繕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送件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資格符合者擇優通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七、檢附證件:
(一)報名表及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其他同等學歷證明。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五)過去相關訓練或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之證明文件影本。
(六)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
報名時請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八、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23號)。

九、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考核結果表現良好,予以續僱。另雇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甄選方式:電腦操作及口試。

十一、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十二、薪資待遇:月薪,依據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高中(職)以上學歷新台幣26,570元起薪,大專以上學歷新台幣27,230元起薪,享有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十三、本校聯絡電話:(03)3501778總務主任#510或庶務組長#511。

十四、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至112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到本校網站下載或請至本校總務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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