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為配合市府預估編列114年退撫預算,凡符合自願退休條件 且有意願退休之教職員工,請於113年3月4日(星期一) 中午前檢附相關資料主動通知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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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2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08 |
公告內容 | 通告事項:
主旨:為配合市府預估編列114年退撫預算,凡符合自願退休條件且有意願退休之教職員工,請於113年3月4日(星期一)中午前檢附相關資料主動通知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2月16日桃教人字第1130013331號函辦理。 二、教育人員需符合自願退休條件: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 25年。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指標數(83)以上,且年滿50 歲。 三、公務人員需符合自願退休條件: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 25年。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指標數(89)以上,且年滿55歲。 四、請有意願退休之教職員工於113年3月4日(星期一)中午前檢附相關資料主動通知人事室。 五、 如逾期未通知人事室,視為放棄於114年退休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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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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