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再次重申請各校(園)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一案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11 月 09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03 |
公告內容 | 主旨: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事項,再次重申請各校(園)遵循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項,請查照轉知。 說明: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三、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同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五、對職務相關 四、旨揭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公告分別於112年9月12日及同年11月7日發布,請各校利用各種集會及適當機會,向教職員工宣導並落實校園行政中立: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