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113-2 行天宮助學金_03/03(一)校內申請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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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就業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消息,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54 |
公告內容 | 【一般助學及長期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本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一般助學金額】:
【申請條件】:(請務必詳閱)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二、變故事由發生於六個月內者,請由學校轉介申請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專案辦理。 三、已由學校轉介獲得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者,如確有助學需要時,亦得申請本助學金(需依程序評估)。 四、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詳情請見附件資料,請詳閱附件113-2_行天宮助學金_實施辦法】
●請自行下載「113-2_行天宮助學金_申請書」、「113-2_行天宮助學金_證件黏貼表」使用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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