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獎助學金】114-1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韌世代獎助學金」_自行申請09/19(五)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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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7 月 28 日 |
發佈單位 | 就業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消息,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93 |
公告內容 | ●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申請資格與條件: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 分以上(含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六)家庭特殊狀況:
(七)韌世代精神:
●申請方式:
●申請文件:
(二)「自傳」正本㇐份,至少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份。
(七)114 學年度第㇐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申請獎助學金者之義務
2、「學習分享信」之撰寫規範請參照附件表單上說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辦理。
3、若未如期繳交「學習分享信」之獲獎人,將失去下次申請資格。
【 詳情-請見附件資料 】自行申請09/19(五)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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