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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獎助學金】114-1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韌世代獎助學金」_自行申請09/19(五)止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就業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3
公告內容

●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高中職、五專組:㇐學期㇐萬元整。

 

●申請資格與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 分以上(含75 分)

 

(四)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 114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 113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4 年919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第三頁)。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申請文件:
(ㄧ)
「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份,至少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份。

 

(七)114 學年度第㇐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申請獎助學金者之義務
1、「繳交學習分享信」:請獲獎者領取獎助學金後,於115 年1 月30 日(五)前繳交學習分享信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以郵戳為憑。

 

2、「學習分享信」之撰寫規範請參照附件表單上說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辦理。

 

3、若未如期繳交「學習分享信」之獲獎人,將失去下次申請資格。

 

【 詳情-請見附件資料 】自行申請09/19(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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