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局來文,重申嚴禁酒後駕車行為,請各機關學校積極宣導酒駕零容忍之觀念,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
公告內容

說明:

一、酒後駕車嚴重影響機關學校形象,為維公務紀律,建立酒駕零容忍觀念,提醒同仁酒後不駕車,如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應於事發後1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學校)。

二、另同仁如有酒後駕車或酒後駕車肇事等情,行為人除依法令裁罰外,相關行政責任之檢討,請各機關學校務必盡速查證後,衡酌事實發生之原因及對政府形象之影響程度予以嚴格之處分。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