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局來文,重申嚴禁酒後駕車行為,請各機關學校積極宣導酒駕零容忍之觀念,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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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9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8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酒後駕車嚴重影響機關學校形象,為維公務紀律,建立酒駕零容忍觀念,提醒同仁酒後不駕車,如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應於事發後1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學校)。 二、另同仁如有酒後駕車或酒後駕車肇事等情,行為人除依法令裁罰外,相關行政責任之檢討,請各機關學校務必盡速查證後,衡酌事實發生之原因及對政府形象之影響程度予以嚴格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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