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請貴校薦派113學年度擔任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參加「教育部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專業知能回流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以下簡稱課諮教師要點)規定辦理。
二、 旨揭研習說明如下:
(一) 辦理方式:本研習分區辦理(與課程諮詢教師專業知能研習分區相同),每場研習人數上限為60人。
(二) 辦理地點:
1、 北區: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新大樓2樓校史會議室(不提供車位)。
2、 中區: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六藝樓第1會議室。
3、 南區: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弘道樓4樓會議室。
(三) 會議時間:
1、 南區:114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場自上午8時50分至中午12時10分;下午場自下午1時10分至4時30分。
2、 中區:11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場自上午8時50分至中午12時10分;下午場自下午1時10分至4時30分。
3、 北區:114年3月14日(星期五)上午場自上午8時50分至中午12時10分;下午場自下午1時10分至4時30分。
(四) 參加對象:各校113學年度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每校限1人。
(五)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中午12時止,請至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專業知能研習系統完成報名(網址:https://cctw.tnssh.tn.edu.tw)。
三、 參與研習教師,請貴校惠予公(差)假出席,並請轉知下列事項:
(一) 攜帶研習簽到、退QR Code。
(二) 愛地球,請參與研習教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四、 檢附「教育部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專業知能回流研習實施計畫」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