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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推廣本市114年「孕產婦全方位守護計畫」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77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婦幼發展局113年12月20日桃婦康字第1130034526號函辦理。

二、本市致力於營造「敢生、敢養」的友善環境,除提供凍卵補助、孕前健康檢查、孕產婦暨婦女心理健康促進、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兒童發展篩檢及學齡前幼兒健康檢查等健康服務補助外,114年將推出「孕產婦全方位守護計畫」,進一步提升孕產婦健康管理及支持系統。

三、114年「孕產婦全方位守護計畫」於114年1月1日正式啟動,將本市孕產婦全面納入服務對象,以「全人照護」為核心,結合醫療院所及助產師(士)公會,於產期至產後6個月提供衛教諮詢或特殊個案需求等追蹤關懷服務,並整合本市孕婦產婦相關服務資源,期能提供孕產婦全方位的關懷服務,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  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  服務對象:設籍本市之孕產婦或配偶設籍於本市之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籍孕產婦之一般個案。

(三)  服務內容:以面對面諮詢、電話訪視,提供孕期至產後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並視個案需求提供家庭訪視服務,同時整合本市孕婦產婦相關服務資源。

四、相關訊息、合約單位及其諮詢服務電話已置於本府婦幼發展局網站供查詢(首頁 >業務服務資訊>健康管理服務>孕產婦健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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