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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招生簡章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
公告內容

主旨: 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童軍專長)」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6月12日師大進字第1141015606號函辦理。
二、 開班資訊如下:
(一) 招生對象(報名資格):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第1類: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8條第2項資格,符合第7條第1項由主管機關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於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並表現優良者(經教育部調查結果,本學年度僅有澎湖縣政府辦理公開甄選)。
2、 第2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實際服務童軍科目累計滿1學期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需113學年度第2學期現職代理教師)。
3、 第3類: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中等學校實際服務童軍科目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現職代理教師(需113學年度第2學期現職代理教師)。
4、 第4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曾任童軍科目代理教師3年以上且表現優良。
(二) 報名日期:114年6月23日至6月30日止。
(三) 報名方式:詳如附件招生簡章。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白峰齊先生,聯絡電話:02-77495852,電子郵件:alen.pai@ntnu.edu.tw。
四、 檢附原函及招生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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