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114年度學務創新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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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6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5 |
公告內容 | 一、進用名額、工作時間、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及待遇如次: (1)名額:正取1員、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工作時間: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3時。 (3)工作期限:以實際到職之日起僱至114年12月31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4) 注意事項:本職缺係本校學生事務處學務創新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115年度須視114年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如被代理人留職停薪期滿(即115年1月22日止)或申請提前回職復薪,代理原因消失或代理期限屆滿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待遇: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新台幣3萬4,775元)。(勞健保自付部份由個人薪資扣繳)。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應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 2、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自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採現場親自報名。報名地點:本校學生事務處。 3、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 (1)填寫報名表(須黏貼相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正、影本。 (4)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 (無者免繳)正、影本。 (5)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繳交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無者免繳) 正、影本。 (6)教育部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正、影本。 (7)值勤同意書、切結書。 (8)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正、影本。 (9)聘僱人員簡歷表。 (10)當年度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表正、影本。 報名時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私章),以上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4、甄試方式:面試(本校於收到報名資料後,將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 5、其餘詳如本校公告簡章,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學生事務處彭先生,電話03-3501778#340。 6、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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