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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衛生福利部「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32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27日衛部口字第1132061533D號函辦理。

二、該部於113年6月14日衛部口字第1132060606號公告及第1132060606A號函、第1132060606B號函、第1132060606C號函修正旨揭注意事項案,自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停止適用。

三、相關附件亦可至本局首頁(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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