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_03/24(一)校內申請截止 |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就業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消息, 獎助學金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11 | |||||||||||||||||||||
公告內容 | 一、申請資格:由學校推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非現正接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之學生。
1.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因獎金核發時程因素,「火炬助學」僅開放目前高一、高二(或其他學制同等階段)學生申請。
二、申請項目說明:請每位申請同學從下列兩項中擇一申請。
三、校內申請時間: 【申請資格、申請資格表格、繳交資料詳見附件資料】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四、注意事項: 1.由學校統一辦理申請,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2.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者,基金會仍接受申請。 3.基金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4.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5.兩項獎學金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人數超過依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