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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_03/24(一)校內申請截止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就業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消息,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1
公告內容

一、申請資格:由學校推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現正接受本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之學生。

 

1.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各政府、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因獎金核發時程因素,「火炬助學」僅開放目前高一、高二(或其他學制同等階段)學生申請。

 

二、申請項目說明:請每位申請同學從下列兩項中擇一申請

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 火炬
助學計畫
獎助金額 單次性NTD
$3,000元
長期資助(至畢業)每人每月NTD $2,000元
評估要件 符合前述申請資格 除符合前述申請資格外,家中經濟及整體學習狀況更需長期協助或支持,且有意願完成規定義務(說明如下)者。
受獎期間
義務
獲獎學生於受獎期間(每學年)須完成以下任務:

請推薦教師確認學生可完成任務,方可申請

  1. 參與志工服務至少6小時(需取得服務證明)
  2. 參與課外免費講座/課程/工作坊(或立賢舉辦之免費線上課程)至少4小時(需取得參與證明)
  3. 500字以上服務與學習總心得反思

*請於獲獎後至9月前依本會規定完成以上任務並繳回相關佐證資料,否則不予核發獎金。

*相關詳細規定請見獲獎名單公告後發布之公文。

獎金核發
時間
5月中至
5月底
9月底(受獎學生完成義務後核發)
經審核

獲獎者
致贈
選書一本
致贈選書一本,或發給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3,000元(基金會將視申請者整體表現或狀況評估而定)。
備註 書籍或獎助學金之發放與【火炬助學計畫】後續執行方式,將在獲獎名單公告後,發公文至各校通知相關核發事宜,請靜候通知。

 

三、校內申請時間:

【申請資格、申請資格表格、繳交資料詳見附件資料】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請於114年03月24日(一)放學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實習處-就業組」,逾時不候。

 

四、注意事項:

1.由學校統一辦理申請,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2.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者,基金會仍接受申請。

3.基金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4.如未能接受訪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5.兩項獎學金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人數超過依學業成績擇優錄取。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