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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預計自113學年度起於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實施學生「身心調適假」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19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7月30日召開之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查教育部已於113年7月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2259A號公告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113年7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3428A號公告預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進修部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後皆將新增「身心調適假」假別。

三、國教署為利「身心調適假」於113學年度起於高級中等學校順利推動,爰於113年7月30日召開上述研商會議。依會議決議,國教署將賡續配合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俾利各高級中等學校依循。

四、又查評量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及進修部評量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略以,學生請假規定,由學校定之。爰請貴校事先研擬學校學生請假規則,增修身心調適假及執行規定,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後據以施行,並請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後2週內將學生請假規則及校務會議紀錄檔案上傳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線上填報暨通知系統」(https://doc.tyc.edu.tw/modules/survey/manager.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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