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4學年度新興科技教育聯盟計畫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甄選 |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1 月 13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56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新興科技教育聯盟計畫」 辦理。 (二)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11月7日府教資字第1140322846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工作時間、僱用期間、工作地點: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二)工作時間:上午8:00至下午4:00。 (三)僱用期間:以本校通知錄取,實際到職之日起僱至114年12月31日。僱用期滿考核結果表現良好,予以續僱至115年1月31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23號)。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位。 (二)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創客服務經驗或基礎程式語言能力者尤佳。 (三)具有服務熱忱,熱愛學習,積極負責的態度。 四、工作內容: (一)負責本校「新興科技教育聯盟計畫」之聯絡窗口及與合作學校間的聯絡及會議通知。 (二)協助教室管理、設備清潔及維護。 (三)協助辦理相關研習、工作坊等課程活動。 (四)進行資料建檔、管理網站及各項聯絡事項。 (五)相關行政庶務工作。例:經費核銷及採購等。 (六)其他交辦事項。 五、薪資報酬: 月薪,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給。學士級起薪新台幣36,174元,碩士級起薪新台幣41,370元。 六、報名日期: 報名資料請於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16時前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教務主任),初審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連絡電話:(03)350-1778#210 蔣主任) 七、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資料:報名表。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之影本(國外學歷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 (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五)相關專業證照或檢定合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六)切結書。 (七)個人履歷表、自傳包含對新興科技教育的構想。 (八)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文件應近3個月內)。 報名時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排列裝訂成冊) 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 八、甄選方式:以面試方式進行甄選。甄選完成後,將甄選結果,依程序報請桃園市政府核定正、備取人員;甄選成績未符本校需求者,得不予錄取,不另行通知。 九、甄選結果及僱用: (一)正取及備取人員名單,經報桃園市政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錄取人員進用後先予試用1個月,試用期間如經服務機關認為不適任者,不予僱用。 (四)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應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依實際到職日辦理加保。有關每月應繳付之勞保費、健保費、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費等費用,由雇主負擔或個人繳付部分,均依規定辦理。 十、督考:於工作執行中應遵守規定及接受學校之督導;如有違反或服務情形欠佳及不適任者,停止其服務,並依契約予以解雇。 十一、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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