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 115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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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2 月 16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0 |
| 公告內容 | 一、國教署所轄之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提供國文科、電子科教師各1名及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提供健康與護理科、生物科、電機科教師各1名,供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 二、本校教師如有意願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由人事室檢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無誤後,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影本(為A4格式)核章簽署「與正本相符」及加蓋驗證者職章,並經教育局核章後,交由申請者於114年12月23日(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達國教署(以郵戳為憑),並電洽國教署承辦人確認,逾時不予受理。若因相關資料及證件不齊致權益受損,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三、另為符合學校中長程特色發展及需求,當申請介聘之教師人數超過需求數時,擇優聘任申請教師,由提供缺額學校教評會決議比序標準之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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